全部题库 / 二卷 / 试题详情
单选题 二卷
2013-07-13

关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检察机关在对赵某贪污一案的侦查过程中,发现赵某没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B.检察机关在对钱某抢夺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发现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C.检察机关在对孙某贩毒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发现虽有犯罪行为,但并非犯罪嫌疑人孙某所为,在书面说明理由后,退回公安机关,建议撤销案件
D.检察机关在村李某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发现虽有犯罪行为但并非李某所为,审查起诉部门将案件退回到自侦部门,建议重新侦查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壮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钭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故A项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引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BCD中“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虽有犯罪行为,但并非孙(李)某所为”,都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3条中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故都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BCD项错误。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由A市法院审理,因为A市是监狱所在地
B.由C市法院审理,因为C市是抓获地
C.由B市法院审理,因为B市是犯罪地
D.由A市和C市中最先受理的法院审理,必要时移送B市法院
A.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庭当庭驳回
B.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院院长决定
C.马某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陈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陈某的回避由合议庭当庭驳回,马某的回避问题由检察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