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综合业务

简答题我某出口公司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2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2003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问:
(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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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虽然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遇不可抗力导致一半左右出口家具烧毁,但这种不可抗力并没有使我方到达不能履行合同的程度,所以我方不能要求免除全部交货责任,但可以延期履行交货。
(2)美方的索赔要求不合理
理由:我方遇不可抗力事件后,虽经多方努力仍造成逾期交货,对此,我方不负责任,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