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基础理论与知识
2012-11-22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44-46题:23-25.
某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一批,数量为1000公吨,每公吨US$65 CIF Rotterdam,国外买方通过开证行按时开来信用证,该证规定:总金额不得超过US$65000,有效期为7月31日。证内注明按《UCP600》办理。外贸企业于7月4日将货物装船完毕,取得提单,签发日期为7月4日。
23.外贸企业最迟应在( )将单据送交银行议付。
A.
7月4日
B.
7月14日
C.
7月25日
D.
7月31日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1.交单日期可按L/C中规定条款期限交,没明确规定,可以在提单签发后21天内交单.但不能超过L/C有效期.题中最迟交单日可为7月25日.
第三十九条 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和单价的增减幅度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的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是,当信用 证上规定的数量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
(本解析由安宝蓝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