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题库 / 一卷 / 试题详情
单选题 一卷
2012-08-17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 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 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 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考点】法律规则的分类;法的作用;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详解】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题中规定内容明确肯定,属于确定性规则,A正确。相应地,B也正确。同时它也赋予交易习惯一定条件下的法律效力,故C正确。需要对法律概念的含义加以解释时,应遵循一定的解释位次。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语义学解释一体系解释一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一历史解释一比较解释一客观目的解释。即一般来说,文义解释优先,即首先应当按照概念本身的语义加以解释;只有使用其他解释方法不能得到满意的结论时,才使用客观目的解释。故D错。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 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B. 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 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D. 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A. 《律师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 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A. 《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 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 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