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法学基础知识
2012-02-16
下列法院的行为属于送达行为的有( )。
A.
法院向当事人开户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B.
甲法院向乙法院出具委托函及相关文书
C.
法院公告判决书
D.
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在公告栏中张贴起诉状要点、开庭时间、地点等
E.
法院通知有关证人出庭
参考答案
C, D, E
答案解析
送达是人民法院向诉讼参与人送交有关法律文书的行为,AB两项的行为不是送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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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王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开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B.韩律师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张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李某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E.原告冯某在起诉后,应缴案件受理费而未交
A.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当告知乙先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甲为失踪人
B.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且应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宣布甲为失踪人
C.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D.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应用公告方式向甲送达诉讼文书
E.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可以做出缺席判决
A.
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
B.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要公开
C.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D.
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E.
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