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题库 / 案例分析 / 试题详情
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12-02-09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建安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计和装修工程施工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单位编制建安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
(2)在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
(3)拥有国有股份。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件2:建安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后,在施工中突遇合同中约定属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经济损失(表2-27)和工地全面停工15天。由于合同双方均未投保,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表2-27经济损失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建安工程施工单位采购的已运至现场待安装的设备修理费 5.0
2 现场施工人员受伤医疗补偿费 2.0
3 已通过工程验收的供水管爆裂修复费 0.5
4 建设单位采购的已运至现场的水泥损失费 3.5
5 建安工程施工单位配备的停电时间用于应急的发电机修复费 0.2
6 停工期间施工作业人工窝工费 8.0
7 停工期间必要的留守管理人员工资 1.5
8 现场清理费 0.3
合计 21.0
事件3: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刚开始采用的一项新工艺,未向监理机构报审。
事件4:在施工时,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发现图样错误,导致装修工程局部无法正常进行,虽然不会影响总工期,但造成了人工窝工等损失。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变更设计和费用索赔的申请。
问题:
1.逐条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分别由谁承担?建安工程施工单位总共可获得费用补偿为多少?工程延期要求是否成立?
3.写出总监理工程师对事件3的处理程序。
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写出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变更设计和费用索赔的程序。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问题1
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的判断及其理由。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要求不应采纳。
理由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在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的要求不应采纳。
理由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3)拥有国有股份的要求不应采纳。
理由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应采纳。
理由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有资格进行施工。
问题2
(1)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是:建安工程施工单位采购的已运至现场待安装的设备修理费5.0万元;已通过工程验收的供水管爆裂修复费0.5万元;建设单位采购的已运至现场的水泥损失费3.5万元;停工期间必要的留守管理人员工资1.5万元;现场清理费0.3万元。
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是:现场施工人员受伤医疗补偿费2.0万元;建安工程施工单位配备的停电时间用于应急的发电机修复费0.2万元;停工期间施工作业人工窝工费8.0万元。
(2)建安工程施工单位总共可获得费用补偿:(5.0+0.5+3.5+1.5+0.3)万元=10.8万元。
(3)工程延期要求成立。
问题3
总监理工程师对事件3的处理程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问题4
根据《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变更设计的程序: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境保护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程序如下: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七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以中标单位再次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事件3: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要求G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确定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施工噪声和环境保护相关手续。事件4:开工前,设计单位组织召开了设计交底会。会议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整理了一份设计修改建议书,提交给设计单位。
事件5:施工开始前,G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了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有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了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和保护措施后,即予以签认。
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4.指出事件4中设计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5.事件5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复检哪些内容?
2 某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上,总监理工程师宣布了建设单位对其的授权,并对召开工地例会提出了要求。会后,项目监理机构起草了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分发给有关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事件2: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遗失工程某部位设计图样,施工人员凭经验施工,现场监理员发现时,该部位的施工已经完毕。监理员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后,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对该部位结构进行核算。经设计单位核算,该部位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设计单位电话告知建设单位,可以不作处理。
事件3:由于事件2的发生,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该部位工程不予计量;施工单位认为停工造成了工期拖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工程延期申请。
事件4:主体结构施工时,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导致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5: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安装质量,在施工组织设计原定检测计划的基础上,又委托一家检测单位加强安装过程的检测。安装工程结束时,施工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支付其增加的检测费用,但被总监理工程师拒绝。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该部位结构是否可以验收?为什么?
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对该部位工程不予计量是否正确?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该批准工程延期申请?为什么?
4.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5.事件5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于2009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2009年10月17日~18日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2009年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了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四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8、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2009年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2009年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从报价情况来看,四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2009年11月16日~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2009年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