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行政能力
2010-10-14
甲、乙、丙三人。他们的职业有律师、医生和教师。已知:①丙的收入比教师高;②甲的收入和医生不同;③医生的收入比乙少。
由此可推出( )。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由①可知,丙不是教师;由②可知甲不是医生,由③可知乙不是医生。因此医生只能是丙。又知医生收入比乙少,丙收入比教师高,所以乙不是教师,因此甲是教师,乙是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