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在唐山市教育局确认点(唐山师范学院北校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尚未领取证书的,请于7月28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到唐山市教育局师教处领取(地址:路北区西山道七号八大局院内六号楼305C房间)。
此次仍然不能按时领取的,证书入库保存,请申请人随下一批认定人员一同领取。
原标题:唐山市教育局确认点关于再次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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