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完毕,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前的复选框,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系统将给出提示。
(三) “申报第三步 填写身份信息”

申请人须在此输入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统考合格证编号,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果申请人的信息在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名单中,系统则进入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否则,系统将给出“您没有获得合格的统考成绩,无法通过该途径申报。如果确认输入无误,请与参加统考时的考试机构联系”的提示。
如果出现以上提示,请首先确认您输入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在确认个人信息输入正确的前提下,请确认您的统考合格证编号是否是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上的编号。如果不是,请更换到“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如果是,请向您参加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反映,进行确认和解决。
(四) “申报第四步 选择认定机构”

该页面中,第一个方框内的信息是根据申请人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时的报考信息提取的,不能修改。
第二个方框用来选择认定机构。请首先选择认定的省和市,然后点击“认定机构”旁边的“选择”按钮,系统会显示出所选省市下所有能认定您所申报教师资格种类的认定机构。选择好认定机构(即教育局)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五步。
如果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教育局)没有开通网报、网报时间未到或者网报时间已经结束,系统会给出相应的提示,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申请人需联系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了解相关信息并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
(五) “申报第五步 选择确认点”

确认点列表中会显示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所有参与确认工作的确认点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确认点名称、确认范围、确认开始和结束时间。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列出的确认范围,选择属于自己的确认点,并点击该确认点前的单选按钮,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五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