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考核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聘用时间以最后发布聘用公告为准。
七、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网络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若错过相关考试信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1. 海城市人民政府()
2.“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八、待遇
1.实行聘用制,每年聘用一次,并签订劳动合同。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个聘期合同。
2.试用三个月,期间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结束后,被录用人员工资标准为专科生每人每月2100元,本科毕业及研究生每人每月2200元,海城市中心幼儿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九、联系方式
海城市教育局电话:0412-3194017
海城市中心幼儿园电话:0412-3339693
点击下载

海城市中心幼儿园
2019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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