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明。提供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5)国考申请人需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8)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三)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所有申请资料(包括体检结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咨询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根据申请人户籍、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系统中会设置好申请人所属市(州)或县(区)认定机构,所属认定机构有多个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认定中如有相关疑问请咨询申请人选择的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甘肃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