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四川省《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南充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7年秋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申请人员网络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带材料到对应教育主管部们进行现场确认。(网络报名时间及地址见后)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然后进入右上角“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程序进行网报。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查。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局为现场确认点,完成材料审查。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院系出据;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据。
3、高中、中职资格类别申请者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电话:2293116;联系人:青医生,手机:18081589836)。其它资格种类的申请者到相应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