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格检查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在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结论当次有效。
第二批次网上申报成功人员请于6月29日带本人身份证、1张1寸照片(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到莱阳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莱阳市梅花街57号1号楼1409室)领取体检表,申请幼儿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6月30日早晨7:00前;申请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7月3日早晨7:0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到莱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楼大厅(荆山路77号,乘3路、7路公交车第二人民医院站下车)集合体检。体检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210元,申请其他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150元。若胸透异常,需进行胸片检查,则另交体检费140元。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不要饮酒,参加体检人员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
为了确保体检工作的严肃性:1.体检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2.凡私下拉关系、搞小动作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3.体检现场要肃静、文明、有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4.特殊情况(如怀孕、月经等)请现场说明,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凭医院妊娠证明免予检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直接送认定机构。
(三)现场确认
已完成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2批次网上申请的人员,于7月11—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莱阳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A3纸正反打印);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