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咨询电话:
壶关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3223658890
长治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电话:5604511
长子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3363559336
武乡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3453508697
黎城县教育科技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13835552334
屯留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3293752838
沁县教育局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3835567499
沁源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3734230565
潞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6941172 13835590577
平顺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7711014
襄垣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3834306660
高新区教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8516618
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15340855268
郊区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13015369176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正反面打印)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