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第三类申请人选择毕业学校)所在的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三.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请于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延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第三类申请人由所在学校开具);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豫教资办[2017]4号,5月17日—5月18日早上8:00—10:00空腹到延津县人民医院体检)。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第一、二类申请人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三类申请人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