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遂川县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用一张A4纸正反面纸打印<不得剪裁>,申请人只填1—3行,其余栏待统一组织体检时,由医院填写);
⑷身份证(用一张A4纸上半张复印正面、下半张复印背面)、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用一张A4纸上半张复印户籍簿有公章户主页、下半张复印本人户籍页面);
⑸毕业证和复印件一份及网络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⑺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5张,即“申请表”2张(二寸)、体检表1张、证书1张、备用1张(均一寸)。
⑻网络打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⑼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⑽毕业当年在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3年内的,暨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需提供当年未在应届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原因的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需当时的毕业学校和所辖认定教师资格机构部门同时出具)。
⑾请自备装上述⑴—⑽项证件材料的档案袋一只。
三、组织体检和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的时间在现场审核材料时通知。
四、未尽事宜请详见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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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未发布)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遂川县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