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10日—6月30日)
申请认定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非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时间:7月3日—7月7日)
1.确认点:那坡县教育局人事股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式2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A3纸双面打印并签名)。
⑵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
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⑷那坡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⑸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⑺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⑻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⑼免冠彩色标准近照1张(红、蓝底小2寸,3.5×4.5㎝)。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认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不予确认。
(二)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七、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领取地点:那坡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黄丽玲
联系电话:0776-682245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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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