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月19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资格复审要求
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招聘单位核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及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3.心理测试。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6.其他。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五、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公示与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