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出现违反《杭锦旗2021年招聘教育领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行为的,一律按事前约定从严处理;
(二)聘用人员统一安排1个月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三)聘用人员到岗后,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后,由杭锦旗人社局会同杭锦旗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凡政策允许可比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进行缴纳的,比照缴纳;除此之外,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缴纳政策执行),职业年金按相关政策缴纳。在合同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服务岗位,否则终止合同。五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六、其他事宜
此公告由杭锦旗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锦旗2021年卫健领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推动杭锦旗卫生健康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现通过公开考试方式招聘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
一、数量及岗位
杭锦旗直医疗卫生单位61名,基层卫生院25名,共计86名。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杭锦旗2021年招聘卫健领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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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4.无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曾受过各类刑事犯罪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参加招录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参加公开考试的其他情形;曾在我旗报名参加考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考试、笔试入围无故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无故不参加体检和政审、无故不到岗试用或服务期未满辞职调动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1)一般要求在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临床医学专业且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年龄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临聘人员 放宽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现从事乡村医生年龄 放宽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户籍条件:
(1)除护理岗位外,其他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2) 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杭锦旗户籍 ,迁入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杭锦旗各公立医疗机构临时受聘且连续超过1年的护理人员且现在仍在聘用,不受户籍限制(需出具受聘单位正式文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学历资格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蒙医医师、口腔、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西药剂、蒙药(蒙药学、蒙药制剂)、公共卫生、医改财务会计岗位的人员需具备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2)报考护理、护理(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需具备 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
(3)报考预防医学岗位的人员需具备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2021年全日制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方可参加报名,正式上岗前需提供学籍档案及毕业证,否则,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护理岗位的,报名时必须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必须在上岗3年之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具备以上其中一项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高于同学科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进入政审体检环节,政审体检合格的,直接安排到旗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