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县(区)人社局和各市属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区号:0831-)
(一) 报考县(区)及临港区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临港经开区人才人事局:2108052、2108054
翠屏区人社局:8237647、8237648
叙州区人社局:7822849、6613022
南溪区人社局: 3185363
江安县人社局: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 4623001
高 县人社局:5419897
筠连县人社局:7728456
珙 县人社局:4318967
兴文县人社局:8825713
屏山县人社局:5700223
(二) 报考市属单位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221510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169013、5103579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8203972
市公路局下属事业单位:2332893
市航道工程服务中心:8226358、2365726
市计量测试所:5103875、5103872、8909189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2335443、8247574
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2381640、8247574
市叙州、江安、长宁生态环境监测站:2326596
市图书馆:8226648、8201675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8253097、822654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32316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2323161
市土地储备和利用事务中心:2323161
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务中心:2323161
市自然资源调查事务中心:2323161
市临港不动产登记中心:2323161
市临港规划事务中心:2323161
市临港自然资源调查中心:2323161
市翠屏规划事务中心:2323161
市翠屏土地储备和利用事务中心:2323161
市南溪不动产登记中心:2323161
市南溪规划事务中心:2323161
市南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务中心:2323161
市叙州区柏溪、安边、观音、凤仪国土资源所:2323161
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2367052
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2339044
宜宾广播电视台:2327994、8225643
宜宾新闻网:8234440、8225643
市网络舆情中心:8208623
市大数据应用中心:8208623
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8218420、8224213
市职业技术学校:2381890、8224213
市级机关幼儿园:8224275、8224213
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8225270、8224213
市特殊教育学校:2324362、8224213
市第三中学校:2361077、8224213
(三)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830-6667009、0830-2594157、 18688167516
网上技术服务QQ号:296486330、274871438、465673831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22、8247733
(四)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请拨打上述招聘县(区)人社局或招聘单位(部门)电话。
(五)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31-5103735
(六)招聘信息公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