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城乡要严格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督促提醒村民不扎堆、少聚会、少串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全县范围内庙会、祈福会、教堂礼拜等宗教聚集活动以及宗亲会、晚会、文艺巡演等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举办。
十五、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要落实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各项应对处置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不得有误,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停止执行日期另行公告。
婺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永新县
永新县2021年春节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第1号)
为认真贯彻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0、21、22号令精神,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永新县2021年春节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切实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
各乡镇(村组、社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落实责任人员,组织开展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外来永新返永新人员的全面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积极倡导永新籍在外务工、学习、工作、经商人员尽量不回家,就地过年。
1.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国内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来永返永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永后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达永新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点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人员要集中留观,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的,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2.境外国外来永返永人员在国内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永后,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观察的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观察第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由属地乡镇指定专人负责对其进行3个月的随访管理,并督促其分别在第1、2、3、4、8、12周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
3.非法入境人员在抵达永新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4.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永返永人员应在抵永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委)报备,并准备好赣通码和行程码。属地社区(村委)要及时对报备人员信息登记造册,该人员抵达后要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旅居史和健康码查验。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和特殊场所防控措施
1.凡出入医院、学校、商超、车站、银行、宾馆、影剧院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实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不配合者可拒绝进入,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等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在入口醒目处设立温馨提示牌、“赣通码”查扫二维码牌,运用小喇叭循环播放防控措施要求,并准备免洗手消毒液和一次性口罩(可售)等物资便民使用。
2.加强农贸市场消杀工作,做到日清洁日消毒;各商场、超市员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着工作服上岗;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做到溯源建档。倡导线上交易线上支付,减少直接接触。
3.工业开发区和建筑工地所属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和行踪管理,禁止职工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地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查码测温工作,禁止举办非必要商业活动。
4.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精神病院等服务机构要禁止无关人员来访和探视;殡仪馆开展祭奠活动要压缩规模、限制参与人数;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要实施全封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