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www.bjtcc.org.cn),按照网站公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和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七、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等候面试抽题;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3.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4.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6.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国家正式出版的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