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
1.内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救助金、发放实物或提供转介服务>);原则(救急难、托底线、可持续);需求(马斯洛需求层次);
2. 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对象识别、帮助申请救助、提供心理支持、调节家庭关系、开展能力建设、促进社会融入;
3.特困人员供养: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
4.医疗救助:协助申请救助、改善救治环境、协调医疗资源、强化社会支持;
5.住房救助:协助申请住房救助、宣传讲解政策;
6.教育救助:提供教育机会、提供教育补助(“奖、贷、助、补、减”)、心理能力建设;
7.就业救助:转变就业观念、自我认知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连接就业资源;
8.临时救助:危机干预、外展服务(街头救助和全天候救助)、机构救助(给予生活的合理安排);
9.受灾人员救助:协助安置受灾人员、及时开展危机干预、修复社会支持系统、社区重建与发展;
10.评估方法:直接询问、家庭探访、间接了解、观察身体语言、使用量表;
11.危机干预:六个原则;定义危机中的问题、确保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提供持续性支持、检验各种可能的选择、制定方案、形成共识;
12.社区为本:个人开展的个案工作、困难群体开展的小组工作、社区能力提升的社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