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10个工作日的实习,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实习。
7.考察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8.公示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1.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51511013、18618266417,联系人:赵老师,简历请发至zp@bg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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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编制内用人计划
附件2: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