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加强培养锻炼。省、市、县组织部门跟踪培养,录用后及时组织岗前培训。严格按照《广东省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培养锻炼。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单位工作。
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省直、市直单位和副省级城市的区直单位选调范围为部分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附件2的第一、二类高校)。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直单位和乡镇(含街道,下同)选调范围为部分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附件2的第一、二、三、四类高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