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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二章 期货从业人员的守法要求 · 执业行为准则与廉洁从业

中国期货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10-10 09:0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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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二章 期货从业人员的守法要求 · 执业行为准则与廉洁从业

所属考试期货从业
所属科目期货法律法规
对应大纲《2024年"期货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所属章节第二章 期货从业人员的守法要求
知识点名称执业行为准则与廉洁从业
适用等级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考)
考试分值约 4~6 分

核心内容

  • 执业行为准则的性质与依据。《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是中国期货业协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制定的自律规则,是对从业人员职业品德、执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是从业人员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协会对从业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的主要依据。
  • 基本准则。《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交易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应当诚实守信、恪尽职守,珍惜和维护期货业及从业人员的职业声誉;应当以专业的技能,以小心谨慎、勤勉尽责和独立客观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秘密、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重要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传递给他人;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投资者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可能发生冲突时,必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并尽量避免冲突,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投资者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 合规执业的具体要求。《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八项执业行为规范,包括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以专业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并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时及时披露并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守法意识,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得为迎合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等。
  • 禁止性行为。《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不得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从事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七条规定,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不得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该办法第十三条同时要求,期货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的自律规则,不得从事或者协同他人从事欺诈、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编造并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 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二条规定,廉洁从业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九条、第十条分别列举了输送不正当利益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具体方式,包括提供财物或者利益、利用未公开信息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以诱导客户从事不必要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等。该规定还要求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将廉洁从业要求嵌入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等环节。《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二十九条亦明确,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当退还。
  • 抵制违法违规指令与报告义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期货从业人员发出违法违规指令的,期货从业人员应当予以抵制,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机构未妥善处理的,期货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应当对期货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对报告行为打击报复。

易错点

易错点: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与《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性质记混。→ 正确理解:《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具有行政处罚效力;《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是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的自律规则,是协会进行纪律处分的主要依据。
易错点:认为从业人员可以以本人名义参与期货交易。→ 正确理解:《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从业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易错点:认为保密义务在服务结束或者离职后即终止。→ 正确理解:《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八条规定,从业人员对投资者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当保守投资者或者原所在机构的秘密。
易错点:认为从业人员对机构发出的违法违规指令只能执行。→ 正确理解:该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从业人员予以抵制并按内部程序报告;机构未妥善处理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报告行为受保密保护,相关人员不得打击报复。

记忆口诀

执业六守:守法、诚信、勤勉、保密、防冲突、拒贿赂;指令违法要抵制,内部报告再上报,报告之后受保护。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出现,常与「期货从业人员管理」「职业道德与行业文化建设」合并考查,预计分值约 4~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A. 向客户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 B. 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 C. 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 D. 在利益冲突时向客户披露

答案:B
解析:考查期货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不得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从事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故选 B。其余三项均为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2.【多项选择题】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执业行为规范包括( )。

A. 诚实守信,恪尽职守,维护期货行业声誉 B. 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 C. 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 D. 当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利益发生冲突时,及时向客户披露并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

答案:ABCD
解析:考查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规范。该办法第十四条列举了八项规范,包括诚实守信、恪尽职守,谨慎勤勉服务客户并保守商业秘密,充分揭示风险且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利益冲突时及时披露并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交易,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等,四项均正确。

常见问题(QA)

Q1:执业行为准则与廉洁从业规定在要求上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A1:两者相互衔接、各有侧重。执业行为准则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覆盖职业品德、执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责任,重点规范从业人员与投资者、同业、所在机构之间的关系,例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秘密、避免利益冲突、抵制商业贿赂;廉洁从业规定由监管部门制定,聚焦「利益输送」与「谋取不当利益」,要求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可以说,准则中的「抵制商业贿赂、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正是廉洁从业要求在自律层面的具体化。
Q2: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遇到利益冲突应当如何处理?
A2:按三步处理。第一步是识别,即判断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是否与投资者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冲突;第二步是披露,《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九条要求必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及有关情况,并尽量避免冲突;第三步是处理,当冲突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此外,《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也把「及时披露并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列为法定执业行为规范。
Q3:这个知识点通常会怎么考?
A3:常见考法有三种:一是考查执业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属于多项选择题高频考点,干扰项常把禁止行为写成应尽义务;二是考查保密义务的存续期间,注意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机构后仍应保守秘密;三是考查抵制违法违规指令与报告义务,重点是应当先按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未妥善处理的再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报告行为应当保密且不得被打击报复。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
说明: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2025、2026 年考试沿用;其中《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科目,《期货投资分析》为专项科目。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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