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基础知识考点精讲 | 第十章 远期合约 · 远期合约概述
| 所属考试 | 期货从业 |
|---|---|
| 所属科目 | 期货基础知识 |
| 对应大纲 | 《2024年"期货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
| 所属章节 | 第十章 远期合约 |
| 知识点名称 | 远期合约概述 |
| 适用等级 |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考) |
| 考试分值 | 约 6 分 |
核心内容
- 概念界定: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协商签订、约定在未来某一确定时间、以某一确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协议。合约的标的可以是商品、外汇、利率、股票或者股票指数,合约条款由双方一对一协商确定,不受交易所标准化规则约束。
- 合约的基本要素:一份远期合约必须明确标的资产、数量与质量、交割时间与地点、交割价格、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六项内容。由于条款非标准化,每一项都可以按双方需求定制,例如交割时间可以约定为某一具体日期而非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月份。
- 与期货合约的核心差别:期货合约是交易所统一制定、标准化的合约,在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与保证金制度,由清算机构承担中央对手方职责;远期合约非标准化、场外交易、通常不实行逐日盯市,到期一次性交割结算,双方直接承担对方的信用风险。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制度分野。
- 差别之二:流动性与转让:期货合约因标准化且集中交易,可以随时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流动性好;远期合约条款个性化,难以在市场上转让,通常只能持有至到期或者与对手方协商提前终止,提前退出的成本较高。
- 差别之三:盈亏结算方式:期货合约每日按结算价计算盈亏并划转资金,盈亏在合约存续期内逐步实现;远期合约的盈亏在到期交割时一次性实现,存续期内账面盈亏不形成现金流,因此双方都存在到期集中履约的压力。
- 主要类型之一:商品远期:商品远期约定未来交割实物商品,广泛用于有色金属、农产品、能源等贸易环节。其定价以现货价格加持有成本为基础,持有成本包括仓储费、保险费、资金占用成本与损耗。
- 主要类型之二: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利率协议(FRA)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间、就一笔名义本金按约定利率与参照利率的差额进行结算的协议。买方锁定未来借款利率,卖方锁定未来投资收益率。FRA 采用差额现金结算,不发生本金交割,名义本金仅用于计算利息差额。
- 主要类型之三:远期外汇与远期股票:远期外汇合约约定未来某一日按约定汇率买卖外汇,是我国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础;远期股票(股权远期)约定未来按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股票,常见于股权激励、股权转让与战略投资安排。
- 定价的基本思路:远期价格由持有成本模型决定,即远期价格等于现货价格加上持有现货至交割日的净成本。对不支付收益的资产,远期价格等于现货价格按资金成本率 r 与期限 T 计算的终值;对支付连续收益率 q 的资产,远期价格等于现货价格乘以资金成本与收益率之差的指数项。此处资金成本率 r 通常以同期国债收益率近似,因为该收益率反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与市场基准水平。
- 基差与套期效果:远期价格与现货价格之差构成基差。套期保值者用远期合约锁定未来价格,实际锁定的价格取决于建仓时的远期价格与到期时的基差变化。基差向有利方向变动会改善套期效果,向不利方向变动则会产生基差风险。这也是套期保值难以做到与现货完全对冲的原因。
- 主要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场外交易无中央对手方担保,对手方违约时守约方只能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追偿;二是流动性风险,合约难以转让,提前平仓需与对手方协商;三是价格风险,锁价后市场价格向有利方向变动时,企业丧失了额外收益的机会;四是操作与法律风险,合约条款约定不清、授权不足、对手方资质审查不严,都可能引发争议。
易错点
易错点:把远期合约与期货合约当作同一类工具的不同叫法。→ 正确理解:两者的交易场所、标准化程度、结算制度、信用风险承担方式都不同。期货在交易所集中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由清算机构担保履约;远期在场外一对一签订、到期一次结算、双方直接承担信用风险。
易错点:认为远期合约存续期内也会产生现金流。→ 正确理解:远期合约通常不实行逐日盯市,盈亏在到期交割时一次性实现,存续期内只有账面盈亏,不形成资金划转。期货合约才每日结算并划转盈亏。
易错点:认为远期利率协议需要交割名义本金。→ 正确理解:远期利率协议采用差额现金结算,只就约定利率与参照利率的差额计算利息并进行现金支付,名义本金仅作为计算基数,不发生实际借贷与本金交割。
易错点:把远期价格理解为对未来现货价格的预测。→ 正确理解:远期价格由现货价格与持有成本决定,反映的是当前锁定的交割价格,而不是市场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值。当持有成本为正时,远期价格通常高于现货价格;持有收益较高时则可能相反。
记忆口诀
概念记「场外协商、未来交割、条款定制」;要素记「标的、数量质量、交割时间地点、价格、结算、违约」;对比记「期货标准化集中交易逐日结算、远期非标场外到期一次结算」;类型记「商品远期、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远期股票」;定价记「远期等于现货加持有成本,资金成本率取同期国债收益率」;风险记「信用、流动、价格、操作法律」。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是《期货基础知识》远期部分的基础考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与判断题出现,常考远期与期货的制度差别、远期利率协议的结算方式、远期定价的持有成本思路、远期合约的主要风险,预计分值约 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远期合约与期货合约最本质的制度差别在于( )。
A. 合约标的资产的种类不同 B. 是否标准化、是否在交易所集中交易并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 C. 合约期限的长短不同 D. 是否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答案:B
解析:考查远期与期货的制度分野。期货合约标准化、在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并由清算机构担保履约;远期合约非标准化、场外一对一签订、到期一次结算、双方直接承担信用风险,故选 B。标的种类、期限长短并非本质差别,两者都可能涉及商品、外汇、利率等标的。
解析:考查远期与期货的制度分野。期货合约标准化、在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并由清算机构担保履约;远期合约非标准化、场外一对一签订、到期一次结算、双方直接承担信用风险,故选 B。标的种类、期限长短并非本质差别,两者都可能涉及商品、外汇、利率等标的。
2.【多项选择题】关于远期合约的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条款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非标准化 B. 通常不实行逐日盯市,盈亏在到期时一次性实现 C. 流动性较好,可随时在市场上转让 D. 交易双方面临对方的信用风险
答案:ABD
解析:考查远期合约的特征。条款非标准化、到期一次结算、双方直接承担信用风险,均属远期合约的特点,A、B、D 当选。远期合约条款个性化,缺乏集中交易市场,难以在市场上转让,流动性明显弱于期货合约,C 错误。
解析:考查远期合约的特征。条款非标准化、到期一次结算、双方直接承担信用风险,均属远期合约的特点,A、B、D 当选。远期合约条款个性化,缺乏集中交易市场,难以在市场上转让,流动性明显弱于期货合约,C 错误。
常见问题(QA)
- Q1:企业已经有期货市场可用,为什么还要签远期合约?
- A1:关键在于<strong>需求的个性化程度与交割安排的匹配度</strong>。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交割月份、交割品级、交割地点都由交易所统一规定,企业实际的购销在时间、数量、品质、地点上往往与标准合约不完全吻合,只能通过基差与展期来逼近,套期效果存在偏差。远期合约可以按企业的实际购销计划定制交割时间、数量、品质与地点,做到「量、价、期」三项对齐,适合单笔金额大、条款特殊的贸易与融资安排。此外,远期合约在场外签订,不必缴纳保证金,对企业现金流占用较小,也不必公开披露交易细节。代价是承担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缺乏流动性、定价透明度较低。因此实务中常见「场内期货做日常套保、场外远期做个性化锁价」的组合。
- Q2:远期价格为什么等于现货价格加持有成本,而不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测?
- A2:因为远期合约是<strong>当下就能锁定的成交价格</strong>,它必须满足无套利条件,否则市场会出现可以锁定收益的套利机会。假设远期价格明显高于「现货价格加上持有现货至交割日的资金成本与仓储费用」,套利者就可以买入现货、卖出远期,持有到交割日履约,锁定一笔确定的收益;这种交易会推高现货价格、压低远期价格,直到价差消失。反之亦然。因此远期价格由现货价格与持有成本共同决定,是一个<strong>由当前市场条件推出的均衡价格</strong>,而不是对未来的主观预测。市场对未来供需的判断会影响现货价格,从而间接影响远期价格,但远期价格本身不是预测值。理解这一点,才能正确解释「期货价格高于现货」的常态(正向市场)与「期货价格低于现货」的反向市场。
- Q3:这个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 A3:一是概念题,考远期合约的定义、场外协商与条款定制的特征;二是对比题,考远期与期货在标准化程度、交易场所、结算制度、信用风险、流动性五个维度的差别,这是高频命题点;三是类型题,考商品远期、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远期股票各自的应用场景;四是结算题,考远期利率协议采用差额现金结算、不交割名义本金;五是定价题,考持有成本思路,判断远期价格与现货价格的高低关系,注意资金成本率取同期国债收益率;六是风险题,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价格风险与操作法律风险的识别;七是判断题,常把「远期合约每日结算」「远期利率协议交割本金」「远期价格是对未来的预测」设为错误项。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
说明: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大纲,2025、2026 年考试沿用;其中《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科目,《期货投资分析》为专项科目。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