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2A330000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公共课)
2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第一章)
新内容;
重复的内容复习(侧重点不同)
题型与分值:选择题、案例题12-15分
45分(2015年度特别)
20分
(2017年选10分;案例10分)
二级建造师定位:法规与技术标准(强条)
2A331000 建筑工程相关法规
2A331010 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规
2A331011 民用建筑节能法规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分别对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及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概念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二、新建建筑节能
(1)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
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3)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
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4)施工期间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
(5)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査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6)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责任(法规)
(2)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
2)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3)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三、法律责任
(3)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2A331012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法规
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二、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
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d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整改有效,企业申请,最短不少于3月);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住建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7d内报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