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度重视考试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提高诚信参考意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应试人员阅卷过程中将使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三)进一步提升考试期间考场内考风考纪的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监考、巡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职责分工,加强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下大力气解决考场内相互抄袭等作弊行为。
(四)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优势。各市要与公安、无线电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加大考点内外的联合巡查力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2.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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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方式及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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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
6月20日前 |
协同办公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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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资源表 |
8月24日前 |
传真至0531-88190514 协同办公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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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试卷领取信息表和考试值班信息表 |
9月12日前 |
协同办公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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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
9月14日 |
专人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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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实施 |
9月16-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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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答题卡、座次表及主观题科目第二联考场情况记录单(各考区自行复印留存作违纪处理)送至指定地点 |
9月18日 |
专人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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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 |
9月22日前 |
传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