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生视为新考生。
老考生专业科目上一年没有通过,报名时若修改了报考专业原则上为老考生,以网报系统档案为准;老考生专业科目上一年通过,报名时若修改了报考专业则按新考生处理,上一年通过科目无效。
5.毕业证书遗失如何进行审核?
如果毕业证书不慎遗失,请考生从本人人事档案内借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学校出具的证明不予认可。
6.单位意见一栏如何填写?
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专业工作已满**(大写)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所填内容为重要审核依据,不可空白,单位里部门公章不予认可。取得证书后的注册事宜与考试报名无关。
7.报考专业如何判断?
请查看对照本站《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专业对照表》。
8.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假证明如何处理?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9.照片如何上传?
考生在盐城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解压后点击“PhotoProcess”应用--打开照片文件夹,选择符合要求的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会在“信息提示区”显示考生的照片,点击“保存照片文件”后将保存的照片传至报名系统即照片上传成功。
10.现场审核材料能否委托他人送审?
审核当日原则上须本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替送审,被委托人必须现场提供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请到“盐城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否则委托审核材料不予接收。
11.新考生提交审核材料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
12.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政策、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
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668515、8819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