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如有则附,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上传主观题合格成绩单)等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JPG格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请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布,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职位1、职位2和职位3的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
职位4的测试科目为三科:《综合素质测试》《法律知识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无需参加《法律知识测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另行公布,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报考职位1、职位2和职位3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
报报考职位4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70%+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其中,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为听录音输入文字,测试时间为10分钟,语速为110字/分钟,测试成绩=考生输入的文字正确率×100。如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及时开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将取消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则职位4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
各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分别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法律知识测试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公布(仅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部分字段和成绩)。所有报考人员均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另行公布,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职位面试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面试人选上限,则所有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2.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公布。各招录职位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各招录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