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八条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六条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编辑推荐: 2021年各省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专题 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辅导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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