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3、国家承认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7、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8、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经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27-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本考试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本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不得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如有将以上物品带到考试座位且经提醒仍不改正者,按一般违纪处理,取消单科考试成绩。 在参加考试前,应试人员应登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模拟作答系统》(网址为:http://www.51cpta .com.cn/index.php/economy/virtual)进行考前模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并认真阅读《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及《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4)。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