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动态

考试辅导

网校培训

黑龙江2017年牡丹江经济师合格证发放通知(5月22日开始)

未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11:50 阅读量:
字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科:

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发放,请各单位人事科及时领取本单位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要件

办证请携带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携带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注: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也可领取证书。

二、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牡丹江市江南卧龙街1号524室)

三、发证时间

2018年5月22日开始发证(节假日除外)

四、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考生档案。

相关推荐
同类高频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