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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法考客观题成绩公布及主观题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最新发布)(2)

蚂蚁考呗网     [ 2019-09-08 ]   点击次数: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77号)和《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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