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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初级经济师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6)

未知 发布时间:2017-07-18 07:1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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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所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4:

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携带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到考试机位均属违纪行为,考前请做好检查工作,并将其放到考场工作人员制定的位置。

四、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http://www.51cpta.com.cn/index.php/economy/virtual)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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