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已经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是否可以报考定向职位?
按照不可重复得利原则,不可以报考。例如:报考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并已被聘用的人员不可以报考。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如何界定和确认?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吉林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及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服现役期满且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确认的证明材料包括:入伍地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出现役时间)、退出现役证(复员证)。
2.直招士官是否可以报考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
直招士官应当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低服役年限后可以报考。
3.大学生士兵转为士官后服役期满退役的,是否可以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
可以。
六、关于村(社区)干部
1.报考录用优秀村(社区)干部需满足什么条件?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20年7月,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3年或正、副职任职累计满3年,且经乡镇(街道)党委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在本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以及辖村街道的招录优秀社区干部职位。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按具体职位要求报考本县(市、区)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2.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如何报考?
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或录用优秀社区干部职位,具体报考哪类职位由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可咨询当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
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职位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关于不得报考和不得录用的情形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④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⑤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如何理解?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3.在考察中,考察对象有哪些情形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