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于10月12—13日开考,2013年浙江宁波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2日至6月26日;资格审核时间:6月25日至6月27日;网上缴费时间7月17日至7月26日;准考证打印:10月9日至10月11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甬人考试﹝2013﹞28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2日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3日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二)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2日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3日 0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1.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条件: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价格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2.报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需要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个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