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17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15日前。
一、报名工作
(一)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地应于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日期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二、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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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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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4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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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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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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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所需使用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通知考生自备。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在各科目考试中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信息
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的内容,按照《数据库格式及说明》(附件2)的相应要求建成报名数据库,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报名数据库以及一式两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送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邮政编码:100835;电子信箱:gjsks@cirea.org.cn)。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