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代理机构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代理机构申领。 十一、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上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网站()、网报系统()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考试专用邮箱ks31@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86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附件: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地址 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地址 一、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0楼 三、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43楼4302 四、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D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驻香港联络处 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慤大厦14层1405室 六、澳门会计专业联会 地址:澳门东方斜巷14号东方中心十三楼C座 七、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 社团法人台北市会计师公会 地址:台北市南海路一号仰德大楼九楼之一 2018年注册会计师课程名师授课,4大专项通关体系全程助力通关!【点击听课>>】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