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二、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简章由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相关工作要求,本次考试的入场时间、入场安检、参考要求、健康码使用等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敬请关注。
十四、联系方式
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8671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