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9日 初级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 8 期)
| 试题来源 | 经济法基础 · 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初级会计师 |
| 所属科目 | 经济法基础 |
| 对应大纲 | 《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 |
| 所属章节 | 第1章 总论 |
| 覆盖知识点 | 法律主体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不定项选择题 3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基础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自然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 6 周岁的小学生甲 B. 15 周岁的初中生乙 C. 20 周岁的成年人丙 D. 16 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丁
2.【单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A. 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B. 从法人设立登记前产生 C. 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完全相同 D. 从法定代表人产生时产生
3.【多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一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判断题】(1 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A. 正确 B. 错误
5.【不定项选择题】(3 分)甲(17 周岁,以自己打工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乙(7 周岁)、丙(19 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分别实施下列行为:① 甲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买手机的合同;② 乙独自与某商店签订一份购买学习用品的合同;③ 丙独自与某公司签订一份金额较大的买卖合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题(各小题均为单选或多选)。
(1)关于甲、乙、丙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别,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 甲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丙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关于上述三项行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①有效 B. ②有效 C. ③经丙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D. ③直接无效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选 B;A 不满八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考查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故选 A。
解析:考查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A、B、C 正确;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 D 错误。
解析:考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本题正确。
解析:(1)甲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 正确;乙不满八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 正确;丙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 正确、D 错误。(2)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有效,A 正确;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独自签订合同的行为无效,B 错误;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故③经追认后有效,C 正确、D 错误。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法律主体的资格」展开,覆盖自然人权利能力的起止、三类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以及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起止,并通过情景题考查不同行为能力人所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相关知识点详见 → 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 | 第1章 总论 · 法律主体的资格
依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http://kzp.mof.gov.cn/
说明:202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初级资格考试于 2026 年 5 月 16—18 日举行(共 6 批次),《初级会计实务》105 分钟 + 《经济法基础》75 分钟,两科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