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率 | 适用情况 | ||||||||||
| 3%—45%七级税率 | 工资、薪金 月所得 【注意】收入≠所得 | ||||||||||
| 5%-35%五级税率 |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 年所得 【注意】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资企业:先汇总经营所得确定使用税率,再按经营所得比例计算每个企业的税额。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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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比例税率 |
1、适用情况:(P203)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财产租赁所得 (4)财产转让所得 (5)偶然所得 (6)其他所得 2、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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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扣除方法 | 适用的应税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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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额扣除 (3500元or4800元) |
工资、薪金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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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额or定率扣除 (4000元分界,每次800元或20%) |
(1)稿酬所得;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 |
| 3、会计核算 |
(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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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应纳税额) |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偶然所得; (3)其他所得 |
| 应税项目 | “次”的确定 |
| 1、劳务报酬取得 |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
|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
| 2、稿酬所得 | (1)同一作品再版的: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 |
| (2)先报刊上连载,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后报刊上连载:视为两次稿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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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计算: ①同一作品连载取得的收入:连载完成后算一次 ②同一作品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收入的 ③同一作品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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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 |
| 4、财产租赁所得 | 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 |
|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 |
| 6、偶然所得 | 以每次收入 |
| 7、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