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确认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时至3月15日17时,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了笔试考务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报名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缴费后于2021年3月18日至3月19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报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附件2)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2项达标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同时将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告》)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经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资格复审结果与面试结果一并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复审材料: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3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复审及面试后,在心理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折合成绩低于3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同时将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