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参加2021春季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应提供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准考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打印),并做出个人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退出现役证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
(三)其他事项
(1)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进入现场后须全程继续佩戴口罩。除考生外,相关陪同人员禁止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近14日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提前与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7321297)。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3)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无故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4)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资格审查期间,所有考生务必及时关注莘县人民政府网、莘县人社公众号,随时了解递补情况,不进行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资格审查、递补等事项的,责任自负。问题咨询请拨打《岗位表汇总表》的咨询电话。
(5)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6)《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4月12日登陆莘县人民政府网打印。开放打印时间为4月12日—4月19日,过期不再开放。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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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