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张店区综合类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应聘张店区综合类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首批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弃权或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取消面试资格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栏目(?number=ZDA2903)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面试前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1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00。
2、地点:张店区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家具城西邻)。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11月21日(周四)上午10: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地点为张店区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家具城西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查结束后要尽快汇总首批资格审查情况,填写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1月21日(周四)下午14:00前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递补面试前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面试前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公布取消或放弃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递补面试前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时间:2019年11月27日(周三)上午9:00—10:00。
地点:张店区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家具城西邻)。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11月28日(周四)上午10: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张店区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家具城西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查结束后要尽快汇总递补资格审查情况,填写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1月28日(周四)上午12:00前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各1份;
2、笔试准考证2份;
3、与报名表同版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并自备照片袋装入,照片袋与照片均请注明姓名和岗位代码;
4、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5、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岗位允许相近专业应聘的、按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一般还需提交报到证。无法提交报到证正本的考生,可提交本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全日制毕业生因毕业时直接考取本校高一层次学历而不发放本学历层次报到证的,可提供高一层次学历报到证。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不必提交报到证。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一般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原版成绩单为外文的,还需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验证并打印网页或截图)。
(5)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户口簿及与专业、学历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