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实务考试通过,发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其中,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5 年。我省将视情划定省定合格标准,达到省定标准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3年。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和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以下统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一)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只需进行网上公示,无需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
情况反映的除外)。
(二)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诺”),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还需进行网上公示。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不再提供本年度该项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权限,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同时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报考流程中,各项信息的填报,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最终认定,若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环节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高级经济、初中级经济的人员,请分别于 4 月15日至 24 日、7 月 28 日至 8 月 6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
(三)在线核验后(一般 24 小时内),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选项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系统不提供选择)。请报考人员根据以上不同选择情况,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若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上传(若无上传提示的,此步骤忽略)。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进行网上交费(如需撤回承诺,须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否则不能撤回)。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4)进行网上交费。
(5)必须再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注:需经报名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下载打印)。
(4)进行网上交费。
(5)必须再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报考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一般需24小时),以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要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因此提醒相关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