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职鉴函〔20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鉴定站:
2026年上半年,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职业技能鉴定“提质增效年”部署,结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消职鉴〔2026〕3号)要求,鉴定指导中心通过每日线上巡查、定期抽取考生视频、数据分析比对等形式,对全国76个鉴定站待考超期、考评组织、成绩核查、站点备案等情况开展了常态化日常督导,并结合投诉举报调查,对重庆巴南、天津、河北、河南郑州等4个鉴定站开展专项督导。现将鉴定质量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名材料审核和待考时间超期方面
根据鉴定数据统计分析,鉴定指导中心对全国71个已开展考评工作的鉴定站进行鉴定数据比对,发现部分鉴定站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报名材料审核超期严重。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四川成都、新疆乌鲁木齐、云南昆明、河北、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河南驻马店、湖北武汉等8个鉴定站存在连续2个月及以上未完成报名资格审核超过1000人次的问题,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消职鉴〔2025〕1号)关于“鉴定站应当在考生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要求。
(二)待考时间超期。通过数据分析比对,上海浦东、上海奉贤、湖北武汉、广东广州、广东东莞、江苏无锡等6个鉴定站存在连续2个月考生排队待考时间超过3个月的问题,违反《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民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关于“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条件审核的人员应当安排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考核”的要求。
二、鉴定考评和站点管理方面
通过线上督导巡查和现场专项督导,鉴定指导中心对各鉴定站考评流程、考核方式、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摸排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考评方式不规范。一是考评员在鉴定考核过程中存在口述代替实际操作、未使用专业术语表述、职业行为失范等问题;二是在技能考核开始时未询问考生“是否听清”,结束时未询问考生“是否回答完毕”;三是在技能考核时未使用倒计时显示器、未向考生出示纸质试题;四是在技能考核时,未为考生预留1分钟时间熟悉场地设备。上述问题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消职鉴〔2025〕5号)关于“考评员提问时应当吐字清晰、表达准确、文明礼貌、严禁出现有歧义的俗称、误导性的语言、提示性言行;同一鉴定点中,每个问题陈述完毕后,考评员应询问考生‘是否听清’,待考生确认后,方可提示考生开始作答,停止作答后应询问考生‘是否回答完毕’,待考生确认后,方可陈述下一问题。各考位应在便于考生观察的位置设置倒计时显示器”的要求。
(二)考核流程执行不严格。一是考核过程中未完全落实“全员全流程考核”,对未通过关键技能项的考生直接终止鉴定,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消职鉴〔2025〕5号)关于“对于未通过关键技能考核的考生,不得直接终止考核,应继续完成全部考核内容”的要求;二是考核过程中存在考点合并提问、部分提问等问题;三是考核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双人考评制度”,存在两人在岗一人打分的情况。
(三)场地设置不合理。一是考位间未做隔断,人员管理混乱,易对考生考评造成影响;二是部分考区设备位置不合理,不便于考生考核时操作,或存在安全风险。
(四)站点管理工作不完善。一是考评员培训档案不齐全,开展集中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时长不足,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管理工作的七项措施》(消职鉴〔2024〕1号)关于“各鉴定站每月应开展不少于8学时的考评员集中培训,每季度开展不少于4学时的研讨交流”的要求;二是考评员管理、站长负责制管理等档案台账存在缺失和遗漏,不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负责制(试行)》(消职鉴〔2025〕10号)关于“负责鉴定站台账审核、整理,妥善存放鉴定工作档案”的要求。
(五)鉴定账号违规使用。鉴定账号多人交叉合用,考评员账号被他人借用冒用,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消职鉴〔2025〕1号)关于“严格落实考评员账号实名制,明确使用权限,严禁借用或冒用”的要求。
(六)资料复核工作不到位。未履行现场资料核查义务,没有开展现场资料核查工作,或者减少核查范围内容,违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材料审核办法(试行)》(消职鉴〔2025〕9号)关于“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核查工作,对线上核查通过的考生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进行现场复核”的要求。
(七)考前准备不充分。技能实操考区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更换、维修、保养,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消职鉴〔2025〕5号)关于“每日开考前应全面细致检查场地设置、设施设备情况,确保满足《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标准(试行)》相关等级鉴定要求”的要求。
三、证书印制发放方面
通过现场查看证书存储情况、检查证书发放记录等方式,对各鉴定站证书管理、安全防护、印制发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摸排检查,发现部分鉴定站存在证书打印迟缓,制发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违反《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消职鉴〔2025〕2号)第十三条关于“各主站应当在考生参加鉴定考核成绩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打印”,第十九条关于“证书应在打印后5日内送达”的要求。
四、视频监控和信息安全方面
鉴定指导中心针对视频监控画面质量、监控保存情况、信息安全等方面开展日常视频督导,发现以下问题:
(一)视频监控质量差。存在视频监控卡顿、未按要求设置视频清晰度、技能考区监控对焦模糊无法看清考生操作区域和过程、考区监控无法正常拾音的问题。
(二)监控保存时限不足。14个鉴定站点视频保存年限不足1年,违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标准(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消职鉴〔2025〕8号)关于“监控存储时间不少于1年”的要求。
(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不够。59个鉴定站点未在规定期限落实等保测评制度,违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标准(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中的相关规定中完成安全保护等级二级及以上定级”的要求。
五、督导整改意见
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消防〔2025〕6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责任、健全机制、规范流程,严把质量关口,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鉴定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守牢鉴定工作质量生命线、确保公信力。
(一)严守纪律底线,坚决立行立改。要充分认识通报问题严重性、危害性和整改工作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突出问题,对号入座,即知即改、举一反三,立即向本省区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鉴定工作的业务处室汇报,并在本通报发出10日内制定整改措施报鉴定指导中心,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全面排查各环节风险隐患,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长效机制。要全面落实站长责任制,严格把关报名资料审核和排队待考时限,统筹化解鉴定存量和考评质量提升。同时要细化管理权责,建立日常自查整改机制,做好与鉴定中心的工作对接和协作。
(三)建强考评队伍,严抓考评质量。强化考评员专业能力建设,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确保考评员具备掌握鉴定考评政策法规,熟悉消防设施理论原理、技术参数、部件功能、常见故障判别等,切实提升考评员综合履职能力。严格落实考核全流程标准化要求,坚决纠正简化考核环节、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保障考核环节完整、时长合规。同时,健全质量督导内控机制,强化考评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把考评工作质量关。
请各鉴定站对照通报问题,认真组织核查整改,切实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水平,于7月30日前报送整改报告。对通报问题有异议的,请与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科联系反馈(联系人:陈强,邮箱:chenqiang@sgxx)。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