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必须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报考,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二)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海南省财政厅官网通知公告),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20天内,按“海南省财政厅官网通知公告”要求,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审核,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点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财政厅。经省财政厅复查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退还考试费用。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点审核工作进行检查。
(四)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考办关于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共同抓好考试工作,确保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2.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报名条件审核点
3.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