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
(七)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2:1的,将核减该岗位名额,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0312-7907778。
三、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二)体能测试程序:
1、身高测量:要求1.70米(含)以上。身高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者进入笔试,于2019年12月10日9:00至2019年12月12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四)笔试成绩三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人员须按时间、地点要求参加审核,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岗位资格条件须提交的材料有: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半场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体检、政治考察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十、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四年,容城县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满,经容城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聘用人员月工资3120元,工资档次共有六档,符合晋升条件的,平均每2年晋升一个工资档次,每个工资档次增加工资100元。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统一发放帽类、服装类、鞋类等四季辅警服装及标识,单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容城县公安局、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12-2402100、0312-56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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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省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河北省人民医院是省卫计委直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